第七条 入围综合素质测试。入围名单于3月27日公布在学校招生网。
1.普高招生考生根据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算后(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和其他等级最高的2门,折算方法见表2)从高到低排序,按招生计划的1:5确定入围考生名单。若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该类别计划数的规定比例时,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。若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,则一并入围。
2.单独考试招生建筑类、电子与电工类、计算机类、文秘类考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即入围;单独考试招生艺术类(工艺美术)考生根据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招生计划的1:5确定入围考生名单。若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该类别计划数的规定比例时,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。若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,则一并入围。